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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 为串通投标罪辩护有哪些方法

添加时间:2021年1月13日 来源: 北京职务犯罪律师   http://www.zzxszyzls.com/

  宋,北京重大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

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

自行回避是指案件的审判人员自己主动回避。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而申请回避的程序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回避的提出

回避的提出有两种方式:一是申请回避。二是可以自行回避。

当事人申请回避,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但应当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

法官和其他有关人员自行回避的,应当向审判长、院长或审判委员会提出并说明理由。

2.申请回避的时间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3.回避的决定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在三日内以口头或书面方式作出决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法院决定回避的,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退出本案审理;驳回回避申请的,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继续本案的审理。民事诉讼法对不服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设置了救济程序,即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为串通投标罪辩护有哪些方法

为串通投标罪辩护有哪些方法

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证据:

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属于下述情况,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的: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被告人行为系合法行为;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为;

控诉方指控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其它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况。

刑事诉讼辩护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自行辩护

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这种辩护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为自己辩护。

委托辩护

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指定辩护

指定辩护只适用于审判阶段,被指定的辩护人只能是律师。

民事诉讼行为中,对于被告的辩护行为,应当根据犯罪事实来进行处理,如果辩护人本身不具备自行辩护的能力,那么就只能聘请律师来进行辩护,但如果无力聘请律师进行辩护的,还可以由司法机关指定辩护,或者申请司法援助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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