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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里约定的逾期付款滞纳金是否有效 公证书可以强制执行吗

添加时间:2021年1月1日 来源: 北京职务犯罪律师   http://www.zzxszyzls.com/

  宋,北京重大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合同里约定的逾期付款滞纳金是否有效

一、合同里约定的逾期付款滞纳金是否有效

有效。

其实民事合同中的滞纳金在法律上不应称之为滞纳金,由于民间法律意识淡薄,大家都叫它滞纳金,其实法律上而是称它为违约金。

1、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了滞纳金可以视为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应当向对方支付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4、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因此,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合法的,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分高的话,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如果合同里有针对逾期付款的行为做了约定,而买家是真的有逾期付款的情况发生,卖家是可以根据自己遭受到的损失来维权。合同里约定的逾期付款给滞纳金但是对方又不给的时候,维护自己权益可以找好律师帮助自己维权。

公证书可以强制执行吗

公证书可以强制执行吗

如果该公证书是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以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权文书,如果债务人承诺自己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无需经过法院诉讼程序直接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公证机构可对双方所签订的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即可持强制执行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护债权。

《公证法》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机构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照有关规定出具执行证书。执行证书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执行期限内出具。

执行证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和申请执行的期限。债务人已经履行的部分,应当在申请执行标的中予以扣除。因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发生的违约金、滞纳金、利息等,可以应债权人的要求列入申请执行标的。

债权人将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合同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的,受让人持原公证书、债权转让协议以及债权人同意转让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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