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职务犯罪律师

-信天馗

18811722595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走私废物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走私珍稀植物制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添加时间:2020年12月26日 来源: 北京职务犯罪律师   http://www.zzxszyzls.com/

  宋,北京重大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走私废物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走私废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关于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管理的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运输进境的行为。那么走私废物罪认定标准是什么呢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以供大家参考。



  在实践中,走私废物罪认定标准是什么呢下面跟着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走私废物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司法机关认定走私废物罪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划清走私废物罪与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是,前者逃避海关监管,后者则不逃避海关监管;前者处罚的是走私行为,后者处罚的是将固体废物在我国境内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因此,如果行为人走私固体废物并在我国境内倾倒、堆放、处置的,则既构成走私废物罪,又构成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应当实行并罚。


  划清走私废物罪口用作原料,必须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


  本罪属概括性罪名而非选择性罪名。主要考虑三点:一是罪状与罪名有密切联系,必须严格根据刑法分则条文中对罪状的描述来确定罪名。但罪状并不等于罪名,罪状包含在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罪状之中,是对某种犯罪的本质特征或者主要特征的高度概括。罪状与罪名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本罪的罪状是:;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而;走私废物罪;就是对本罪主要特征的高度概括。二是选择性罪名属于性质相同的犯罪。某一种行为虽然触犯某种犯罪的进口固体废物罪;的用语不一致,主要由于刑法对后两种犯罪的对象作了特别规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与走私废物的犯罪分子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废物罪的共犯论处。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废物罪和妨害公务罪实行数罪并罚。




  二、走私废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或者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一吨以上不满五吨的;


  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非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吨以上不满二十五吨的;


  未经许可,走私国家明令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二十吨以上不满一百吨的;


  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并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走私废物罪认定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需了解更多,欢迎来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走私珍稀植物制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的行为,在违反海关法规的时候,可能涉嫌构成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反过来说,如果没有违反海关法规,即使运输、携带珍稀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国境,也不会构成本罪。接下来就为您介绍走私珍稀植物制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实践中,走私珍稀植物制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下面跟着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走私珍稀植物制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根据本条第3款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根据本法第157条第1款规定,武装掩护走私的,应以本罪依照本条第1款、第4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根据刑法第157条第2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应以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和本法第277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进行数罪并罚。


  4、根据本条第5款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照本条第3款的规定即按自然人犯本罪处罚。




  二、走私珍稀植物制品罪的刑法条文


  [刑法条文]


  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第五款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说明]


  1、;珍贵动物;的定义,司法解释已经明确界定。


  2、本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应予双罚。


  3、本罪系故意犯罪,过失不构成本罪。


  4、司法解释已经将量刑标准量化,数额和情节都有明确界限。;解释表;是重要依据。我国是《濒危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成员国,该公约附录一、二中的动物及制品,按;解释表;属、种参照量刑。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走私珍稀植物制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需了解更多,欢迎来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联系电话:18811722595

全国服务热线

18811722595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