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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走私犯罪处罚的特殊形式有哪些?代购逃税74万余元有何罪?都是不懂法惹的祸!

添加时间:2021年6月11日 来源: 北京职务犯罪律师   http://www.zzxszyzls.com/

  宋,北京重大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宋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走私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走私犯罪处罚的特殊形式有哪些?

  所谓走私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品进出口或者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那么,走私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走私犯罪处罚的特殊形式有哪些带大家一起来了解。

  我们一般认为的走私就是违反了国家的海关法律规定,为了逃税或者其他目的将某些货物从境外带入境内或从境内带去境外的一种违法行为,当走私的数额较大或者走私的物品是违禁物品时会构成走私罪,对于犯了走私罪的犯罪分子是会进行刑事处罚的。

  一、走私犯罪的立案标准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第一百五十四条 下列走私行为,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第一百五十五条 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二、走私犯罪处罚的特殊形式

  下列走私行为,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配装、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牟利的;

  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走私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以及走私犯罪处罚的特殊形式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不同的走私物品的立案标准是不同的,大家应该认识到走私物品的严重违法性,个人和企业单位应遵守相关法规。

  

代购逃税74万余元有何罪?都是不懂法惹的祸!

  近日一男子应某自称法律意识薄弱,携带了手表、项链、化妆品、包等货物入境,走无申报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何货物、物品,后被海关查获。经专业人员鉴定,其偷逃应缴税额达74万余元。那么应某的行为如何认定呢具体的情况下面由为你介绍。

  应某在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时往往既偷逃了关税,又同时偷逃了增值税、消费税。对这种情况应如何定罪依照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对此种情况下法条竞合应按其中较重的罪处罚。法律把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税款的行为从偷税罪中抽出,单独规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这属于特殊法,定罪时只能适用特殊法。对此只能按照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处理。

  因此,应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携带货物进境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其刑事。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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